流过手指的咖啡
2007-02-27 00:39 | menailsun
“我一直有个心愿,想开间咖啡屋,在北极以北,赤道以西的一个小岛上------”
父亲用带着江苏口音的普通话念着我的文章,他小心翼翼,生怕念错了一个字,好象那样会伤害我的自尊心,把这篇短文输进电脑用了我一个星期的时间。
“冬天来临的时候,岛上长满了含羞草,它们从金色的海滩一直漫延到我脚下,我来之前,岛上每一寸土壤都是矜持的,实际上这里只有含羞草一种植物。一种长着巨大尾------”
“读翎(ling)!”我说。
“一种长着巨大尾翎的鹦鹉每年要来这过冬,因为岛北有座火山可以取暖,当它们成群飞过天空时,火红的羽毛美得会让指南针失灵。我的客人抬头看这些鸟儿,他们大多流下了激动的泪水。以前人们认为极光是一种高空大气现象,现在它被证明是错误的,据我观察,极光其实是成千上万的鹦鹉在飞翔。成年雄鹦鹉的尾------长达八米。”
“翎(ling)” 我说,“还是我自己来吧,你年轻的时候记忆力可没这么差。”
我于是接着往下念,他看上去一脸尴尬。
“我的咖啡馆正式开张了,我有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可以给客人磨咖啡豆。那是一间木制的屋子,屋子四周长满了含羞草,含羞草在小岛上蜷缩着不谙世事的叶子,叶子上滴下比天空还干净的水,水全汇到我亲手做的小槽中,小槽忠实地围着我的小屋,小屋里有我在磨咖啡豆,用了整整一个下午的阳光,回忆我的童年时代。我总是笑眯眯的,没有原因的笑才是纯洁的笑。我会每一杯咖啡都用60粒咖啡豆,我每次都数得一清二楚,之后再将它煎焙到焦黑的程度,然后用古铜制的土耳其式磨豆机研磨,我每天快乐地重复这件事。
“我想开间咖啡馆,老早就这么想来着,但始终只是想想,想想而已。”
“不错,写得不错”我父亲迫不及待地夸奖我,“如果再长一点就可以发表了,只是有点空洞,不过一般抽象思维好的人,文章都比较空洞。”他甚至有点紧张,因为在看我文章之前,他就想好要夸奖我了,他太在乎儿子的自尊心了。
我俩都不想说话了,我不该把它给他看的。
桌上放着一杯咖啡,我猜它会很烫手,父亲手中也有一杯,他嘴里嚼着面包片,那对黑又厚的嘴唇相互打磨着,让人想起一种沙漠中的食草动物。一阵剧烈的“咕噜”声从某个黑色的地方传来,“咕噜”声是父亲喝咖啡时发出的,他眼角的皱纹让他看上去像个幽默的人,可是它们哪怕少一根,也许我母亲就不会和他离婚了,当然,这只是一个猜想。
我喜欢猜想。我害怕自已老了以后也像他一样丑,喝咖啡时也会发出“咕噜”声,我有点不敢看他的脸了。父亲当然没注意到他卑鄙的儿子在想些什么。他的嘴是多么像沙漠中的一种动物啊!
我一直想,只要咖啡够黑够亮,它就能像镜子一样投上一个人的脸,于是我低下头和咖啡对视,同时下意识用指尖轻敲桌面。我开始思考一些形而上的问题,并且把自已定义为一个忧郁的家伙,至少我的手指是忧郁的。你不知道,我喜欢我的手指喜欢得发疯,甚至想过给手指做个整容手术什么的,让它变得长一点。
父亲起身拉开拢了一晚的窗帘,晨光香喷喷地扑在脸上,我的窗帘是那么厚,我想将来我有儿子了什么的,我会用它来包裹他。父亲抓起沙发上昨天的报纸,又不知从哪摸出个笨蛋眼镜带上,他把指头放在文字上逐句地读。那眼睛框是棕红色的,就是刺鼻的二氧化氮的颜色,中年人视力下降后总爱戴这种颜色的眼镜,它是那么让人灰心丧气。窗外的光线照在咖啡冒起的白气上,腊纸糊的杯子像在喘息,一个极累极累的男人的喘息。
但今天我不想谈忧郁,我谈的是咖啡,是的,我老早就想开间咖啡屋了,尽管在现实中我只喝速溶咖啡,尽管生活比桌布上的咖啡污点还要现实。我在想那文章后面该怎么写。
第一个光顾咖啡屋的客人是爱因斯坦,阿尔伯?爱因斯坦。
我深爱着他的眼神哩!要知道正是因为他的眼神和我的很像,我才会耐心去看相对论。一个人总得有一个信仰吧,就是那种置生死于度外的力量(爱情也算)。我在很小的时候曾感受过信仰的神奇,它几乎全部来源于父亲送我的一本又黄又破的书,阿西莫夫写的科普作品,名字叫《物理世界奇遇记》,我从中享受着物理美感给予我的振撼,那时父亲还年轻。但多年之后,也就是在我感到灰心开始喝咖啡时,我的信仰越来越远了。在正常人眼中,这信仰无异于亨堡?亨堡的洛丽塔。你们一定不明白我在说什以,我是说我是多么想当一名物理学家啊!
所以,当我看见爱因斯坦时,我哭了起来,眼泪一直流到脖子,我是说脚脖子。我揩得双手都湿了。
爱因斯坦坐在壁炉旁,他有一头违反重力原理的头发,还有,至他以后,影视作品中1/4的科学家都会长小胡子。爱因斯坦慢慢点燃他的烟斗,小心用手蜷住火苗,之后甩灭火柴,他蓝色羊绒毛衣周围顿时升起醉人的烟雾。他的眉骨是那么高,以致于在眼睛上投下一块有尼斯湖那么深的阴影。
我赶走了钢琴师,我说我要亲自为爱因斯坦演奏。我总是赶走钢琴师。并且我喜欢穿上燕尾服,我甚至会用鼻尖弹琴。
我习惯用指尖表达音乐,我深信只有音乐才能敲疼那些云中的神经。是的,人类最纯洁的神经长在云里。爱因斯坦开始用脚尖轻轻点着地板,这给我的演奏以极大鼓舞,我的男待为爱因斯坦制作了一杯MOCHA JAVA。爱因斯坦用小匙勺起咖啡上浮着的奶油送入口中,他上唇边的花胡子动了动,嘴角浮起满意的微笑。
“嗨,小伙子,要不然我俩合奏一曲吧。”爱因斯坦说,他同时从裤包里摸出一把小提琴,注意!是从裤包里。我俩合奏了艾尔加的《爱的婚礼》,又合奏了披头士的《yesterday》,最后是Linkin Park的《Faint》(你说什么,乐器不对!可这不是在幻想吗,幻想呀!-----)
天啦!这是多么快乐的一天,我俩每奏完一只曲子,就会相视哈哈大笑,眼泪都笑出来了,可我们居然没谈物理,一个字也没说,真不可思议。
我一向认为自已是个完美的人,唯一的缺点是对现实的事情太缺乏兴趣,另外背上一亿多个粉刺令我相当难受,因为我的背总是靠在椅被上。父亲也常常这样责备我,他说,幸福的人永远是那些现实的家伙,经常作白日梦只会对身边的浪漫无动于衷,又会对忧伤过于敏感,以致无病呻呤。
他是对的。他总是对的。据说世上平均寿命最短的人是音乐家,其次是诗人,都不到七十岁。
我甚至比我父亲更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,但是,我还是固执地要把我的额头贴在窗户玻璃上,我懒得说话,虽然我的心情是那么好。父亲知道的,我并不喜欢他。
“在看什么呢?”他微笑着问
“外面”我说。
其实我什么也没看,甚至连“外面”也没看,我在想我的咖啡屋,我想在屋子四周加道漂亮的栅栏。
我想在咖啡屋四周加道栅栏,是用青色的骨瓷做的。屋子要开16扇户,全是法国式的落地窗,再挂上我家那种大毛毛窗帘,小时候我经常抚摸它,嗯,窗帘一定要拖到地板上。灯光一定是能把咖啡照得喘息的那种。聘请的厨师一定要有小胡子,指甲得很干净。男侍找八个,十个也行,但女待只找两个。男待的领带一定要像纽约世贸大厦那么直,用金色领夹别好,免得拖到咖啡里,女待嘛,她们的衣服我要亲手设计,我会用含羞草为她们编织内衣,放在花油里浸泡,花油是从普罗旺斯的玫瑰中提炼的,还要拨下极地鹦鹉的绒毛做两条围巾。接着,我要在火山之麓种植咖啡树。到时候漫山遍野都是咖啡树和含羞草。咖啡树结出樱桃一样红的咖啡豆,含羞草会因为一片白云偶然投下的阳影而瑟缩,女待内衣上的含羞草也会随之翕合肌肤上36.7摄式度的羞赧。
天啦!我总想到她们。
我可不是你们所想象的那种成天想着女人的正常男人,我可并不正常,可是我的两个女待,她们实在太迷人,她们是双胞胎,一个Lucy,一个叫Lily,Lily的男友叫Li Lei。我想说说Lucy,因为她是一个咖啡专家,没有男朋友。
她的嗅觉有我一百倍那么好,头发有我中指八倍那么长,一直披到含羞草内裤上,她的嗓音有鲜奶油的一千倍那么甜,她的鬼点子比我背上的粉刺还多。我专心看书时,Lucy总是爱把一条胳膊搭到我肩上,问我看的书叫什么名字,她的胳膊总是比我手中的书要好看五十倍。
“《物理世界奇遇记》”我回答说。
“我也想看看。”Lucy在我耳边温柔地说着,她把头凑过来,这时候她的脑袋离我的脑袋总是只有一厘米,我可以听到她薄薄皮肤下血液流动的声音,我的耳朵立即红了。
Lcuy很像我一个高中同学。
总之她是完美的,甚至比我还完美,但除手指除外。我一高兴就喜欢动手指。好了,我发誓再也不说她们了,我只是想开间咖啡厅,差点忘了。
我总不可能在小岛上呆一辈子吧,于是决定开一家分店,首先要到日本的伊豆去。川端康成写的《伊豆的舞女》我看了三遍,我挺喜欢日本的,如果不是因为侵华战争,我会更喜欢。我会到当年作者与小舞女千代子住过的旅馆去,在那开一间小咖啡馆,当然一定得有温泉和清洒。屋子让它空着,什么都不放,空得能让一只蚂蚁爬过地板时感到尴尬。在这样一间屋子里放一张厚厚的大草垫,一扇屏风,客人们坐在草垫上喝着咖啡,谈论着俳句,我躲在屏风后弹三弦,穿双草履。对了,说到屏风,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家里也有一扇。
我家的屏风放在他们卧室里,上面绣着“床前明月光,疑是地上霜”,那时它大得出奇,它像傻子一样摆放在床前,把他们俩包得严严实实。我经常跑到他们床上去睡,也就是屏风后面,我还记得,那诗句底下有一块黄色的溅痕,我父亲告诉我那代表“地上霜”,可我母亲却笑着说,那是我父亲弄上去的。我一直搞不清楚他们谁是对的,一直搞不清楚,这个问题困绕着我的童年。可后来他们把它卖了,卖给隔壁那对老夫妻,再后来老夫妻搬了家,天知道他们搬到哪颗行星上去了,我只是祝愿他们幸福,我是真心的。
好了,我躲在屏风后弹三弦。
我要把LUCY的眉毛剃成一个小黑点,给她穿上长到脚裸的和服(她一定会非常高兴)。窗外自然是有樱花的,还有北海道的雪,再找几个人把富士山背过来。我会沏两杯抹茶咖啡,请来著《茶经》的陆羽和把日本茶道发扬光大的千利休,我来当翻译,我想知道他们俩人在一起会谈些什么,结果呢,你一定以为这是一次中日茶文化的大碰撞吧,可他们一直谈Lucy,还说什么单眼皮比双眼皮好看之类的话,我快疯了。
我发誓,我再也不提Lucy了。
等到赚到1亿元人民币,我还会到妈妈的老家,也就是雅典去。奥林匹亚山是个不错的地方,我会把咖啡分店开在山颠之上,那可是诸神的宫殿。第一件事就是去找美神阿弗狄得罗,让她祛除我背上的粉刺。Lucy说我的背像清明上河图,她是开玩笑的,这我知道,但真的很伤心。当然,宙斯的三个漂亮女儿缪斯也少不了得寒喧几句,她们是司管艺术的,也许可以帮我参考一下咖啡馆放什么音乐会使客人舍得掏钱。
我会整天穿着雅典的长袍在街走来走去,让Lucy也穿。头发要蓄起来,胡须再也不刮了,这样看上去比较像苏格拉底,咖啡得喝苦最饶舌的,用100cc以下的小型咖啡杯,学者一样小口轻啜,免得它们弄脏了我博学而性感的白胡子。
后来我又到康桥去开了间分店,又去了纽约,把咖啡馆建在自由女神的六角帖帽上,咖啡馆取名为“阿拉拍世界万岁”,免得有人开民航来撞我。布拉格是个人文圣地,那也有我的一间咖啡屋,我要让阿彪去那看门,我总觉得东欧地区治安不好,阿彪是我小时候养的一个大狗,曾经比我还高,我经常抓起它的脑袋往地板上磕,还拿妈妈的丝袜套在它头上。但总的说来我相当爱它,它也相当爱我,它毛茸茸的脑袋是世界上最聪明的,还有它那双可怜巴巴的眼神,你见了准会喜欢它的。他们离婚后,阿彪被妈妈带走了,阿彪现在也许十五岁了吧,不知它的鼻子是否还惦着我,我甚至不知道它是否还活着。
讲到哪了?
之后我又去了孟斐斯,去看大象。错了!是曼谷,去看那大象,又去了新德里和马德里,还去了平壤,我教他们跳韩舞。又去了东京,京都,里约热内炉,还上了火星,反正一共去了一万多个地方。
再后来我和Lucy成为了恋人,她是那么像我高中的一个同学啊!
父亲面前的咖啡杯已经空了,他还在津津有味地嚼着仙人掌一样的干面包片。街道上一个男人推着婴儿车极慢地走着,我怀疑那个婴儿车用两个轮椅焊在一起做成的,我甚至怀疑里面睡的婴儿也是如法炮制。
我不该这样想的,我才十七岁。
“外面的天气好像很好啊。”父亲摘下笨蛋眼镜“不想出去透透气吗,你瞧,楼下的那个婴儿多可爱。”
“不”我说,我的意思是婴儿的确可爱,但我不想出去。
父亲起身把桌上的咖啡杯收进厨房,片刻之后又回到座椅上,他撕了一些卫生纸帮我揩干净嘴边的饼干屑。
“胡子怎么又长长了“父亲说着钻进卧室,他出来的时候手中拿了一把电动刮胡刀,绿色的,上面还缠了一圈透明胶,我讨厌这把刮胡刀。
他开始像模像样地帮我刮胡子,它是我见过最丑的刮胡刀。从我有记忆时我就看见他在用这把刮明刀,现在他还在用!我怀疑他五岁就在用它刮胡子。
父亲给我刮完胡子,他拿来热毛巾帮我揩脸,揩眼屡,捻去我毛衣上的胡子屑,有时他的确很好。他用手摸摸我的下巴。
“又是一个帅小伙儿了。”他笑眯眯地说,同时拿了面镜子给我。他每次都拿镜子给我,好让我看见自己,他也许是从哪本心理学杂志上看到的一招。可我的确很帅,在我没有发福的时候,女同学们都这么说,我甚至还收到过两封以上的情书。可后来我长胖了。
父亲要上班了,我听见他把鞋架上的皮鞋扔到地板上的声音,皮鞋是棕色的,我听得出来。
“中午想吃什么?我下班买。”他说。
“好久没吃蕃茄鸡蛋汤了。”父亲的拿手好戏就是蕃茄鸡蛋汤,其次是蕃茄排骨汤,再次是蕃茄土豆汤。
随后听见关门的声音,然后又听见棕色皮鞋的脚步声,我赶忙把头贴在窗户上,等待他楼梯口冒出身子。大约过了十秒,他快步走了出来,身上穿着黑色风衣,我想他也许会抬头看我,可他一直没有。当他走过路边的垃圾箱时,他从里掏出那个难看的刮胡刀,看了三秒后扔了进去,又继续往前走。
我当时就哭了,我知道再也见不到那个丑丑的刮胡刀了,他为什么要扔掉它呢?也许想换个新的吧。都这么多年了,它一直放在梳妆柜倒数第二个抽屉里。我的眼泪簌簌往下落,我又想起我的大狗、屏风,高中同学,想起了妈妈,还有许多许多以前的东西。我再也不想开什么咖啡馆了,我只想站起来,去追我爸爸,然后吊在他脖子上,像小时候那样,然而连这个也不可能了,永远不可能了。嘿!我一直没说,两年前我瘫痪了,脖子以下只有三个手指头可以动。
父亲用带着江苏口音的普通话念着我的文章,他小心翼翼,生怕念错了一个字,好象那样会伤害我的自尊心,把这篇短文输进电脑用了我一个星期的时间。
“冬天来临的时候,岛上长满了含羞草,它们从金色的海滩一直漫延到我脚下,我来之前,岛上每一寸土壤都是矜持的,实际上这里只有含羞草一种植物。一种长着巨大尾------”
“读翎(ling)!”我说。
“一种长着巨大尾翎的鹦鹉每年要来这过冬,因为岛北有座火山可以取暖,当它们成群飞过天空时,火红的羽毛美得会让指南针失灵。我的客人抬头看这些鸟儿,他们大多流下了激动的泪水。以前人们认为极光是一种高空大气现象,现在它被证明是错误的,据我观察,极光其实是成千上万的鹦鹉在飞翔。成年雄鹦鹉的尾------长达八米。”
“翎(ling)” 我说,“还是我自己来吧,你年轻的时候记忆力可没这么差。”
我于是接着往下念,他看上去一脸尴尬。
“我的咖啡馆正式开张了,我有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可以给客人磨咖啡豆。那是一间木制的屋子,屋子四周长满了含羞草,含羞草在小岛上蜷缩着不谙世事的叶子,叶子上滴下比天空还干净的水,水全汇到我亲手做的小槽中,小槽忠实地围着我的小屋,小屋里有我在磨咖啡豆,用了整整一个下午的阳光,回忆我的童年时代。我总是笑眯眯的,没有原因的笑才是纯洁的笑。我会每一杯咖啡都用60粒咖啡豆,我每次都数得一清二楚,之后再将它煎焙到焦黑的程度,然后用古铜制的土耳其式磨豆机研磨,我每天快乐地重复这件事。
“我想开间咖啡馆,老早就这么想来着,但始终只是想想,想想而已。”
“不错,写得不错”我父亲迫不及待地夸奖我,“如果再长一点就可以发表了,只是有点空洞,不过一般抽象思维好的人,文章都比较空洞。”他甚至有点紧张,因为在看我文章之前,他就想好要夸奖我了,他太在乎儿子的自尊心了。
我俩都不想说话了,我不该把它给他看的。
桌上放着一杯咖啡,我猜它会很烫手,父亲手中也有一杯,他嘴里嚼着面包片,那对黑又厚的嘴唇相互打磨着,让人想起一种沙漠中的食草动物。一阵剧烈的“咕噜”声从某个黑色的地方传来,“咕噜”声是父亲喝咖啡时发出的,他眼角的皱纹让他看上去像个幽默的人,可是它们哪怕少一根,也许我母亲就不会和他离婚了,当然,这只是一个猜想。
我喜欢猜想。我害怕自已老了以后也像他一样丑,喝咖啡时也会发出“咕噜”声,我有点不敢看他的脸了。父亲当然没注意到他卑鄙的儿子在想些什么。他的嘴是多么像沙漠中的一种动物啊!
我一直想,只要咖啡够黑够亮,它就能像镜子一样投上一个人的脸,于是我低下头和咖啡对视,同时下意识用指尖轻敲桌面。我开始思考一些形而上的问题,并且把自已定义为一个忧郁的家伙,至少我的手指是忧郁的。你不知道,我喜欢我的手指喜欢得发疯,甚至想过给手指做个整容手术什么的,让它变得长一点。
父亲起身拉开拢了一晚的窗帘,晨光香喷喷地扑在脸上,我的窗帘是那么厚,我想将来我有儿子了什么的,我会用它来包裹他。父亲抓起沙发上昨天的报纸,又不知从哪摸出个笨蛋眼镜带上,他把指头放在文字上逐句地读。那眼睛框是棕红色的,就是刺鼻的二氧化氮的颜色,中年人视力下降后总爱戴这种颜色的眼镜,它是那么让人灰心丧气。窗外的光线照在咖啡冒起的白气上,腊纸糊的杯子像在喘息,一个极累极累的男人的喘息。
但今天我不想谈忧郁,我谈的是咖啡,是的,我老早就想开间咖啡屋了,尽管在现实中我只喝速溶咖啡,尽管生活比桌布上的咖啡污点还要现实。我在想那文章后面该怎么写。
第一个光顾咖啡屋的客人是爱因斯坦,阿尔伯?爱因斯坦。
我深爱着他的眼神哩!要知道正是因为他的眼神和我的很像,我才会耐心去看相对论。一个人总得有一个信仰吧,就是那种置生死于度外的力量(爱情也算)。我在很小的时候曾感受过信仰的神奇,它几乎全部来源于父亲送我的一本又黄又破的书,阿西莫夫写的科普作品,名字叫《物理世界奇遇记》,我从中享受着物理美感给予我的振撼,那时父亲还年轻。但多年之后,也就是在我感到灰心开始喝咖啡时,我的信仰越来越远了。在正常人眼中,这信仰无异于亨堡?亨堡的洛丽塔。你们一定不明白我在说什以,我是说我是多么想当一名物理学家啊!
所以,当我看见爱因斯坦时,我哭了起来,眼泪一直流到脖子,我是说脚脖子。我揩得双手都湿了。
爱因斯坦坐在壁炉旁,他有一头违反重力原理的头发,还有,至他以后,影视作品中1/4的科学家都会长小胡子。爱因斯坦慢慢点燃他的烟斗,小心用手蜷住火苗,之后甩灭火柴,他蓝色羊绒毛衣周围顿时升起醉人的烟雾。他的眉骨是那么高,以致于在眼睛上投下一块有尼斯湖那么深的阴影。
我赶走了钢琴师,我说我要亲自为爱因斯坦演奏。我总是赶走钢琴师。并且我喜欢穿上燕尾服,我甚至会用鼻尖弹琴。
我习惯用指尖表达音乐,我深信只有音乐才能敲疼那些云中的神经。是的,人类最纯洁的神经长在云里。爱因斯坦开始用脚尖轻轻点着地板,这给我的演奏以极大鼓舞,我的男待为爱因斯坦制作了一杯MOCHA JAVA。爱因斯坦用小匙勺起咖啡上浮着的奶油送入口中,他上唇边的花胡子动了动,嘴角浮起满意的微笑。
“嗨,小伙子,要不然我俩合奏一曲吧。”爱因斯坦说,他同时从裤包里摸出一把小提琴,注意!是从裤包里。我俩合奏了艾尔加的《爱的婚礼》,又合奏了披头士的《yesterday》,最后是Linkin Park的《Faint》(你说什么,乐器不对!可这不是在幻想吗,幻想呀!-----)
天啦!这是多么快乐的一天,我俩每奏完一只曲子,就会相视哈哈大笑,眼泪都笑出来了,可我们居然没谈物理,一个字也没说,真不可思议。
我一向认为自已是个完美的人,唯一的缺点是对现实的事情太缺乏兴趣,另外背上一亿多个粉刺令我相当难受,因为我的背总是靠在椅被上。父亲也常常这样责备我,他说,幸福的人永远是那些现实的家伙,经常作白日梦只会对身边的浪漫无动于衷,又会对忧伤过于敏感,以致无病呻呤。
他是对的。他总是对的。据说世上平均寿命最短的人是音乐家,其次是诗人,都不到七十岁。
我甚至比我父亲更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,但是,我还是固执地要把我的额头贴在窗户玻璃上,我懒得说话,虽然我的心情是那么好。父亲知道的,我并不喜欢他。
“在看什么呢?”他微笑着问
“外面”我说。
其实我什么也没看,甚至连“外面”也没看,我在想我的咖啡屋,我想在屋子四周加道漂亮的栅栏。
我想在咖啡屋四周加道栅栏,是用青色的骨瓷做的。屋子要开16扇户,全是法国式的落地窗,再挂上我家那种大毛毛窗帘,小时候我经常抚摸它,嗯,窗帘一定要拖到地板上。灯光一定是能把咖啡照得喘息的那种。聘请的厨师一定要有小胡子,指甲得很干净。男侍找八个,十个也行,但女待只找两个。男待的领带一定要像纽约世贸大厦那么直,用金色领夹别好,免得拖到咖啡里,女待嘛,她们的衣服我要亲手设计,我会用含羞草为她们编织内衣,放在花油里浸泡,花油是从普罗旺斯的玫瑰中提炼的,还要拨下极地鹦鹉的绒毛做两条围巾。接着,我要在火山之麓种植咖啡树。到时候漫山遍野都是咖啡树和含羞草。咖啡树结出樱桃一样红的咖啡豆,含羞草会因为一片白云偶然投下的阳影而瑟缩,女待内衣上的含羞草也会随之翕合肌肤上36.7摄式度的羞赧。
天啦!我总想到她们。
我可不是你们所想象的那种成天想着女人的正常男人,我可并不正常,可是我的两个女待,她们实在太迷人,她们是双胞胎,一个Lucy,一个叫Lily,Lily的男友叫Li Lei。我想说说Lucy,因为她是一个咖啡专家,没有男朋友。
她的嗅觉有我一百倍那么好,头发有我中指八倍那么长,一直披到含羞草内裤上,她的嗓音有鲜奶油的一千倍那么甜,她的鬼点子比我背上的粉刺还多。我专心看书时,Lucy总是爱把一条胳膊搭到我肩上,问我看的书叫什么名字,她的胳膊总是比我手中的书要好看五十倍。
“《物理世界奇遇记》”我回答说。
“我也想看看。”Lucy在我耳边温柔地说着,她把头凑过来,这时候她的脑袋离我的脑袋总是只有一厘米,我可以听到她薄薄皮肤下血液流动的声音,我的耳朵立即红了。
Lcuy很像我一个高中同学。
总之她是完美的,甚至比我还完美,但除手指除外。我一高兴就喜欢动手指。好了,我发誓再也不说她们了,我只是想开间咖啡厅,差点忘了。
我总不可能在小岛上呆一辈子吧,于是决定开一家分店,首先要到日本的伊豆去。川端康成写的《伊豆的舞女》我看了三遍,我挺喜欢日本的,如果不是因为侵华战争,我会更喜欢。我会到当年作者与小舞女千代子住过的旅馆去,在那开一间小咖啡馆,当然一定得有温泉和清洒。屋子让它空着,什么都不放,空得能让一只蚂蚁爬过地板时感到尴尬。在这样一间屋子里放一张厚厚的大草垫,一扇屏风,客人们坐在草垫上喝着咖啡,谈论着俳句,我躲在屏风后弹三弦,穿双草履。对了,说到屏风,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家里也有一扇。
我家的屏风放在他们卧室里,上面绣着“床前明月光,疑是地上霜”,那时它大得出奇,它像傻子一样摆放在床前,把他们俩包得严严实实。我经常跑到他们床上去睡,也就是屏风后面,我还记得,那诗句底下有一块黄色的溅痕,我父亲告诉我那代表“地上霜”,可我母亲却笑着说,那是我父亲弄上去的。我一直搞不清楚他们谁是对的,一直搞不清楚,这个问题困绕着我的童年。可后来他们把它卖了,卖给隔壁那对老夫妻,再后来老夫妻搬了家,天知道他们搬到哪颗行星上去了,我只是祝愿他们幸福,我是真心的。
好了,我躲在屏风后弹三弦。
我要把LUCY的眉毛剃成一个小黑点,给她穿上长到脚裸的和服(她一定会非常高兴)。窗外自然是有樱花的,还有北海道的雪,再找几个人把富士山背过来。我会沏两杯抹茶咖啡,请来著《茶经》的陆羽和把日本茶道发扬光大的千利休,我来当翻译,我想知道他们俩人在一起会谈些什么,结果呢,你一定以为这是一次中日茶文化的大碰撞吧,可他们一直谈Lucy,还说什么单眼皮比双眼皮好看之类的话,我快疯了。
我发誓,我再也不提Lucy了。
等到赚到1亿元人民币,我还会到妈妈的老家,也就是雅典去。奥林匹亚山是个不错的地方,我会把咖啡分店开在山颠之上,那可是诸神的宫殿。第一件事就是去找美神阿弗狄得罗,让她祛除我背上的粉刺。Lucy说我的背像清明上河图,她是开玩笑的,这我知道,但真的很伤心。当然,宙斯的三个漂亮女儿缪斯也少不了得寒喧几句,她们是司管艺术的,也许可以帮我参考一下咖啡馆放什么音乐会使客人舍得掏钱。
我会整天穿着雅典的长袍在街走来走去,让Lucy也穿。头发要蓄起来,胡须再也不刮了,这样看上去比较像苏格拉底,咖啡得喝苦最饶舌的,用100cc以下的小型咖啡杯,学者一样小口轻啜,免得它们弄脏了我博学而性感的白胡子。
后来我又到康桥去开了间分店,又去了纽约,把咖啡馆建在自由女神的六角帖帽上,咖啡馆取名为“阿拉拍世界万岁”,免得有人开民航来撞我。布拉格是个人文圣地,那也有我的一间咖啡屋,我要让阿彪去那看门,我总觉得东欧地区治安不好,阿彪是我小时候养的一个大狗,曾经比我还高,我经常抓起它的脑袋往地板上磕,还拿妈妈的丝袜套在它头上。但总的说来我相当爱它,它也相当爱我,它毛茸茸的脑袋是世界上最聪明的,还有它那双可怜巴巴的眼神,你见了准会喜欢它的。他们离婚后,阿彪被妈妈带走了,阿彪现在也许十五岁了吧,不知它的鼻子是否还惦着我,我甚至不知道它是否还活着。
讲到哪了?
之后我又去了孟斐斯,去看大象。错了!是曼谷,去看那大象,又去了新德里和马德里,还去了平壤,我教他们跳韩舞。又去了东京,京都,里约热内炉,还上了火星,反正一共去了一万多个地方。
再后来我和Lucy成为了恋人,她是那么像我高中的一个同学啊!
父亲面前的咖啡杯已经空了,他还在津津有味地嚼着仙人掌一样的干面包片。街道上一个男人推着婴儿车极慢地走着,我怀疑那个婴儿车用两个轮椅焊在一起做成的,我甚至怀疑里面睡的婴儿也是如法炮制。
我不该这样想的,我才十七岁。
“外面的天气好像很好啊。”父亲摘下笨蛋眼镜“不想出去透透气吗,你瞧,楼下的那个婴儿多可爱。”
“不”我说,我的意思是婴儿的确可爱,但我不想出去。
父亲起身把桌上的咖啡杯收进厨房,片刻之后又回到座椅上,他撕了一些卫生纸帮我揩干净嘴边的饼干屑。
“胡子怎么又长长了“父亲说着钻进卧室,他出来的时候手中拿了一把电动刮胡刀,绿色的,上面还缠了一圈透明胶,我讨厌这把刮胡刀。
他开始像模像样地帮我刮胡子,它是我见过最丑的刮胡刀。从我有记忆时我就看见他在用这把刮明刀,现在他还在用!我怀疑他五岁就在用它刮胡子。
父亲给我刮完胡子,他拿来热毛巾帮我揩脸,揩眼屡,捻去我毛衣上的胡子屑,有时他的确很好。他用手摸摸我的下巴。
“又是一个帅小伙儿了。”他笑眯眯地说,同时拿了面镜子给我。他每次都拿镜子给我,好让我看见自己,他也许是从哪本心理学杂志上看到的一招。可我的确很帅,在我没有发福的时候,女同学们都这么说,我甚至还收到过两封以上的情书。可后来我长胖了。
父亲要上班了,我听见他把鞋架上的皮鞋扔到地板上的声音,皮鞋是棕色的,我听得出来。
“中午想吃什么?我下班买。”他说。
“好久没吃蕃茄鸡蛋汤了。”父亲的拿手好戏就是蕃茄鸡蛋汤,其次是蕃茄排骨汤,再次是蕃茄土豆汤。
随后听见关门的声音,然后又听见棕色皮鞋的脚步声,我赶忙把头贴在窗户上,等待他楼梯口冒出身子。大约过了十秒,他快步走了出来,身上穿着黑色风衣,我想他也许会抬头看我,可他一直没有。当他走过路边的垃圾箱时,他从里掏出那个难看的刮胡刀,看了三秒后扔了进去,又继续往前走。
我当时就哭了,我知道再也见不到那个丑丑的刮胡刀了,他为什么要扔掉它呢?也许想换个新的吧。都这么多年了,它一直放在梳妆柜倒数第二个抽屉里。我的眼泪簌簌往下落,我又想起我的大狗、屏风,高中同学,想起了妈妈,还有许多许多以前的东西。我再也不想开什么咖啡馆了,我只想站起来,去追我爸爸,然后吊在他脖子上,像小时候那样,然而连这个也不可能了,永远不可能了。嘿!我一直没说,两年前我瘫痪了,脖子以下只有三个手指头可以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