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习惯》 小说-建议小孩不用看了

2002-06-15 11:18 | mary_c_z


我是一个习惯了就不想改变的人。
习惯住同一个城市,同一间房子,习惯走同样的街道,坐同一班公车,习惯面对同一群同事,教同一班学生,习惯中午在学校食堂同一个窗口买同样的菜,坐同一张桌子,一个人吃……
习惯杨,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,来到这个城市,结婚。习惯做IT的他,动不动就“封闭式开发”,于是习惯孤独。
还习惯对门的张太太在月末提醒我去订牛奶,习惯她牵着她的狗,一边开大门一边说:“阿狗乖哦……”然后张太太出国给儿子带小孩去了,我就习惯对门没有人住。
人有时候也是要习惯些新东西的,比如,对门搬来了新邻居的话……

礼拜五有作文课,我习惯在晚上改本子,因为那时邻居大都外出吃饭度周末去了。
可这个礼拜五,我刚改了几本本子,隔壁就传来震耳欲聋的音乐声。有女人尖声大笑,混杂着金属发声音,使得我的耳鼓和我家的玻璃窗都嗡嗡直响。
天,这是新搬来的邻居吗?真是可怕。
我不习惯和邻居争执,即使楼上的人总在我晒被子的时候晾衣服。我习惯和他们笑笑,点个头就算了。
我捂着耳朵,支着头,继续看作文。那是我学生写的读后感,读是是龙应台的《中国人,你为什么不生气》。是啊,我为什么不生气?我不打算习惯这个。

我按着电铃,铃声淹没在音乐中。
终于,一个高挑的水蛇般的红发女郎开了门:“你是谁?”
见了她,我就几乎说不出话来了。
女郎狐疑地看了我一眼,回头叫道:“林,不是你老婆吧?”
接着,一个高瘦且戴着耳环的男人出现在门口:“怎么可能?你是……”
“我是,你对门的。”我说。
“什么事?”他抽着烟,楼道立刻变得和他的房子一样乌烟瘴气。
我愣了一下。“没什么。”我说,仿佛自己做了亏心事一样,逃似的回去了。
关上门,我听有人愤怒地下楼梯,然后重重地拍着对门的防盗门——是楼上的刘先生。
不知道他们吵了些什么,后来音乐听了,我继续改完了我的作文本。

那天起,我开始习惯对门住了一对又酷又前卫,仿佛从韩剧中走出来的情侣。习惯他们白天不出门,晚上开派对,也习惯刘先生愤怒地砸门。
“何老师。”刘先生这样对我说,“我们应该联名去找张太太,让她别把房子租给那两个疯子。”
我笑笑,没回答,这事当然不了了之。
其实,我还习惯另一件事,就是下班时看到对门的情侣出去散步。我和杨总是没时间散步,所以看他们是种补偿。

第二个星期五,下班时我在楼下看到那女郎,干净利落地挥手叫出租车,绝尘而去。
我上了楼就看见那男人,坐在楼梯上,手抱着膝盖,头埋在臂弯里,旁边一地碎玻璃。
我不喜欢管闲事的,所以我径直去开门,可是地上的血使我无法把钥匙插到锁里去。
“你没事吧?”我问。
那男人仿佛睡着了,或者……难道他死了?我吓得把装作业本的塑料袋都丢在了地上。我去扶他的肩膀:“你没事吧?”
“不要管我!”他猛然爆发的咆哮以及粗暴的动作,让我站立不稳,一下子被推到了防盗门上。“不要管”我!”他眼睛充血,表情是扭曲的痛苦。
当他再次把头埋到臂弯里去的时候,我已逃回家中。
照例简单的晚饭,照例温暖的灯光,照例是四十七本作文本,但我根本就看不下去。不知道那的男人是不是还坐在那里呢?他推开我的时候,我看见他的手在淌血,显然是玻璃划的,很深的伤口。
我命令自己不去想他,可是我在作文本是划的每一个红勾,都成了他手上的伤口。
九点多的时候,我终于忍不住了,决定要出去看他一下。
他果然还坐在那里,连姿势都没有变。
“你还好吧?”我问,“需要帮忙么?”
“滚!”他一拳捶在地上,玻璃扎进他手里,“不要你管!”
然后他又埋下头去,我又逃进屋去。
好心没好报!我有点生气,但又觉得自己活该——习惯的事,是是应该改变的,我怎么突然变得好管闲事起来?我自嘲地笑了一下,这一笑,一切于我又恢复正常。我的思路重新变得清晰,十点半的时候,作文本全都改完了。
十一点,影视台要播午夜场,同事跟我说那天放《花样年华》。以前和杨说好了要去看电影的,可是他太忙了,现在只好一个人看了。
十一点零二分,当张曼玉和梁朝伟搬进同一幢楼时,我的门铃响了。
“什么事?”隔着防盗门上的纱,我问那个眼睛充血,表情扭曲的男人。
他沉默了一下,然后用一种很平静很平静的声音问:“你有药吗?”
我不知怎么也沉默了一下,知道张曼玉开始和她丈夫说出差的事。“有,你等一等。”
我把他带到厨房里,找了些纸巾弄湿了把血污都擦掉,然后用酒精消毒,涂上红药水。
“我没有纱布。”我说,“明天你最好到医院去。”
他没有答话,也没有表示感谢,一言不发地走了。
我收好急救箱,回到电视前,早已经不知所云了。

我不知道他有没有上医院去,因为第二天没见到他,第三天也没有。转眼又到了星期一。
我下班很晚,回去时天已经全黑了。漆黑的楼梯间里,灯骤然亮起,我被坐在楼梯上的男人吓了一跳。
“你好。”他和我打招呼。我才注意到他的笑容很干净。
“好。”我说,“你的手怎么样了?”
“已经好了。”他举起包着纱布的手给我看,我注意到他手里抓着张纸。
“哦,这是你家的水费帐单,快过期了。”他把纸递给我,“我看到了,就拿来给你。”
“谢谢。”我把一叠作业本夹到腋下,又将一把芹菜从右手换到左手,誊出一只手来哪帐单。
他伸手拿过芹菜:“你开门,我帮你拿。”
“谢谢。”我又说。
但是当我从他手里接过芹菜和帐单的时候,他说:“我谢谢你才对。”

第二天我知道他的名字叫林,当时我正在银行交水费,他也是来交水费的。走出银行时他问我:“搬进来这么久了,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。”
“我姓何。”我说。
他笑了一下,歪头看着我:“是何小姐还是何太太?”
我也笑了:“我叫何风。”
我总是有一丝不安,因为我没有告诉他我已经结婚了。面对那样温柔得近乎天真的笑脸,我想起了杨——如果陪我走在街上的人是他,那该是多么幸福。
我们走进社区的超市,我要买点牛奶——自从张太太走后,我总是记不得订牛奶,已经改喝纸盒的了。刘先生推荐光明牌的,说很不错,我没什么特别的感觉,但已习惯这种味道。
冷冻货架的某一格空洞又凄凉——光明牌的已经卖完了。
“这一种也不错。”林突然指给我一种陌生的包装。
我犹豫地触摸了一下冰冷的带着水气的硬纸盒:“没试过,不知道好不好……”
林不由分说地拿了两盒放竟自己的篮子里:“那才应该试,我请你喝。”
我说那不好,他说有什么不好?多试几个才能找到合适自己的。
他是对的,这种牌子的牛奶味道不错。

我开始习惯这个牌子。
当然,还有其他的一些东西。比如上班的时候恰好遇见他,就一起吃早点,下班的时候偶尔遇到他,就一起去超市,如果没遇上,也习惯黑黑的楼梯间里突然为我亮起一盏灯,又或者在阳台上晒衣服,可以看见他从旁边的一堆藤蔓植物中探出头来和我打的招呼。
“你好!”他说。
我笑了笑,用力抖了抖被洗衣机绞得一团糟的衬衫,有点像抖平我自己的心情——我习惯了这个年轻人填补杨音信全无的寂寞。
“你真勤快。”他完全是闲聊的语气。
勤快不是可称赞新女性的好词——勤快的是妻子,美丽动人的是情人。虽然我相信杨是绝对不会有情人的,但是他不在家里,我的勤快好象完全没有意义,只是自己的百无聊赖而已。
“谁娶了你,真是好福气。”他又说。
我笑而不答。
“喂,你怎么都没有男朋友?”
我愣了愣:“你怎么知道我没有?”
“我每天都看到你呀。”他歪着头看我,“而且,你洗的这些衣服都是你自己的。”
我仍旧笑了笑。也许我应该告诉他我已经结婚了,可是,我又为什么要告诉他?
“我说对了吧?”他像个孩子似的笑着,“你果然没有男朋友!我真高兴!”
真高兴?他是在跟我暗示什么?
我手上的动作慢了慢——不,我不能接受这个暗示。
楼上滴下来一滴水,我晾的白毛巾成了花毛巾——唉,是五楼的陈先生在浇花,不用看也知道,我早已习惯了。
“这家伙真缺德!”林仰着头骂了一句。
“大家邻居,他也不知道我晒衣服……”
“不行,我要找他评个理!”林说。
我根本不及组织,林消失在绿色的阳台,接着就是楼梯急促地震动。
我摇摇头:唉,杨也不止一次说我,叫我自己去楼上提提意见,但我就是……没那个习惯。
“这不是习惯不习惯的问题。”林回来后说,“好习惯要保持,坏习惯就要改掉它。”
他那样看着我,隔着防盗门暗绿而发灰的纱,脸隐在楼梯间的阴暗中。
“你应该习惯些新东西。”他低沉而充满诱惑地说,“比如,交个男朋友。”
我低着头。
他又轻轻说:“比如我……”

比如他?
比如不再偶然遇见?
比如楼梯间里为我亮起的不只是灯?
比如他给我的不再是一盒牛奶而是一束花?
比如他不再满足于隔着防盗门和我说话?
比如……

我怎能拒绝?
他给我带来新的牛奶,干净的衣服,明亮的走道,还有许许多多只有在小说里才有的浪漫关怀。
可我又怎能接受?
习惯了的寂寞,习惯了的杨。

我开始逃避,拒绝。
我开始提早上班为大家打扫办公室,推迟下班改完当天的作业,不喝牛奶,不去超市——我必须守住底线,所以我必须远离温柔。
但是逃不掉。
他还在我开门的时候向我微笑,我走出大楼的时候同我告别,我踏出校门的时候为我拿作业本。
“我们不要这样。”我终于说。
“为什么?”他问。
“我……我不习惯这样。”
我想我是个坏女人。
我爱着我的丈夫, 但又受不了他给的寂寞。
我明明应该拒绝这个男人,却又不敢告诉他我已经结婚了——
以前我觉得没有必要,而现在,虽然会因为这种浪漫而内疚,却又偷偷喜欢这样的浪漫。
又或者,从一开始,我就没有打算告诉他?
“我不明白,有什么不习惯的?”他有些气恼,“你到底在害怕什么?”
我害怕我自己——是我玩的火,我现在才怕被烧死。
我不回答他的话。
僵持。
他终于转身走了,把一摞作业本砸在马路上。
我的心跳瞬间停止了,喉咙像被卡住一样疼。然而在舒了口气之后,我并没有要哭的感觉。
我默默地拾起那摞本子,拍拍上面的灰。
一切都是突然开始的,就突然结束吧。

可是林不打算让这一切结束。
他在楼梯间里等我,想拉住我,而我疲倦地推开他,逃进家里。
门关上了,防盗门和大门。
我在门里,他在门外。
他刚才拉我的手——认识一个月了,他第一次拉我的手。
我和杨第一次拉手是什么时候?五年以前吧,那时我们已经认识十年了。
“何风,你开开门。”林在外面说,“是我不好,不该逼你的……求求你,开开门……”
我没有开,我只打开了电视,把声音调到最大——如果有人来提意见,那就来吧。
又是《花样年华》。
我看见张曼玉为梁朝伟做芝麻糊。
一恍惚,那穿旗袍的女人就变成了我,正在为一个男人涂红药水。
我们不能这样,不能像他们那样。
既不能像苏丽珍和周慕云,也不能像他门各自不忠的配偶。
我们不能这样。
我不能这样。

我就在这一夜下定了决心——我不再见林,不再和他说话,如果他来找我,我就告诉他我已经结婚了。
可是,出乎我的意料,对面的大门紧闭,学校的门口清静,傍晚的楼梯间阴暗,他消失在我的生活里。
一刹那,我怅然若失。
然后午夜的派对又开始了。
震耳欲聋的音乐声,有女人尖声大笑,混杂着金属发声音,使得我的耳鼓和我家的玻璃窗都嗡嗡直响。
刘先生气急败坏地冲下来,乒乒乓乓地砸门。
我倏地从沙发上跳起。
结果我的门和林的门同时打开了。
林仍上那样高瘦,戴着耳环,抽着烟,一个水蛇般的红发女郎几乎是挂在他身上的。
“何老师,你来得正好!”刘先生愤怒地说,“你看看这还象话吗?我们这里都是高校教师,要做课题的,哪里经得住他们这样吵?”
我默默地,只觉得林在烟雾后看着我。
“这也太没公德心了吧?”刘先生指着林道,“你们再上这样,我一定找张太太把你们都赶出去!”
林嘲弄地:“随便。”
刘先生气得半晌说不出话来:“你……你……”最后一跺脚,对我道:“何老师,我这就写信去,回头大家签个名,寄给张太太……啊,不,你有张太太的号码么?我们打个越洋电话给她……”
“不,我没有。”我轻轻地说,然后关上了门。

只要见到了林,我又难免有一丝动摇。
真的。
自从见到他,我已不能再习惯寂寞了。
不能习惯早上开门见不到他,下班回来见不到他——更不能习惯,看到红发女郎挂在他身上。
我用电视的声音对抗那音乐——其实也对抗自己内心的尖叫。
那尖叫——“我想见他!”
他?
是林还是杨呢?
我扫一眼挂历,再有几天就是我和杨结婚一周年的纪念了,可他在哪里?在哪一片住宅区被关着做什么“封闭式开发”,没有电话,没有消息。
杨,你快回来。
你不担心我回爱上别人吗?

好几天,我徒劳地与时间对抗。
守着沉默的电话和吵闹的对门邻居。
然后,音乐戛然而止,好静。
我的心情也跌到谷底——已经是结婚纪念日了,杨都没有消息。
难道他不再爱我?难道他也和《花样年华》里的人一样?
我在胡思乱想些什么!

有人敲我的门。
“谁?”
“是我。”
我的防线在瞬间彻底崩溃——是林!
“我要走了。”他说,隔着防盗门的纱。
我低着头。
“我可以进去吗?”他问,“就说几句话。”
我犹豫。
有个给单身女性的建议说:如果你拿不定主意要不要和他去散步,那就去;如果你拿不定主意要不要去他的住处,那就别去。
可是,如果他要去你的住处呢?
谁来告诉我?
我拨着门锁,咔咔地响——如果那是杨在用钥匙开门,唉,杨,你真的不担心我会爱上别人吗?还是你不在乎我?
不在乎我?那我在乎什么?
我打开了门。
那是长时间的沉默,林坐在沙发上,我在厨房里。我让开水壶发出噗噗的声音,填补可怕的空虚。
可怕的,一触即发的情绪。
水开了,我慢慢地沏茶。
“我要到南方去了。”林说,“朋友在那里开了酒吧,我可以去那里做事。”
我默默地把茶放在他的面前。
“我来和你说,是因为……”他有些吞吐,“是因为……”
我轻轻抚摩着光洁的杯口,一圈一圈。
“是因为……”他突然抓住我的手,“我想你跟我一起走,到南方去。”
和他一起走?
杨从来没有要求我和他一起走,甚至我说无论他去哪里,北京伤害或是深圳,我都愿意陪他,可他却说:“不,那样太辛苦。”
而这个人,却要我和他一起走。
一个在结婚纪念日枯坐家中的女人,是不是应该跟一个爱她的男人走?
况且这个男人高大英俊,浪漫温柔。
况且他的丈夫不在乎她——不在乎到连结婚纪念日也忘了。
她应该走。
如果多一张船票,张曼玉应该跟梁朝伟走。
茶杯很烫,摔落在地上。
我抽回自己的手去捡那碎片。
一片一片,细细的白瓷,我对杨记忆的碎片。
这杯子是我们结婚时买的。
它碎了,躺在拼木地板上——这地板的花纹是我选的,是杨拼的。
我左手边矮矮的茶几,上面的玻璃换过,因为有一次,杨在吃饭的时候看足球,滚烫的稀饭锅放在玻璃面上,玻璃就烫坏了。
我右手边是木版条的书报箱,是杨钉的。记得那时,我们的收支还没有碰头,家具城里款式可爱的都价格不菲。
书报箱上贴着一张小纸条,上面写着:“药在床头柜的第三个抽屉里,工具箱在阳台上,每的月初交煤气费,水费,电话费,有线电视费半年交一次(你可以等我回来再交),有急事打电话给小张(6638491),别搭给爸妈……”
我的目光抚摩过那些字迹——这就是一直在照顾我的杨,对这样一个稀哩糊涂丢三落四的我,悉心周到,哪怕不在身边。
他在某个地方,没日没夜地工作,因为我们计划作一次奢侈的返乡旅行,因为我们计划明年要一个孩子,因为我们计划要给爸妈装个空调,因为我们计划……
而我在计划和一个男人私奔。
碎瓷片扎进我的手里——怎么可以!怎么可以!
“你流血了。”林说。
我站起身来:“不,我不跟你走。”
“为什么?”他倏地跳起来,“你是爱我的,你为什么不承认?”
我摇头。
他逼近我,我往后退。
“为什么?”他抓住了我的肩膀,几乎把我压在门上——那是卧室的门。
“我不让你逃。”他逼视着我,“我要你跟我走。”
我的手轻请拧开了身后的门。
迎面的墙上,是我和杨。
我们在那样的灯光下,笑容如此幸福。

我内疚伤害了林。
他疯狂地大吼了几声,但一切都随着防盗门重重地碰撞而结束。
我看着我和杨的照片发呆,而电话里传来我习惯的声音。
“你还好吧?”他问。
“很好,你呢?”
“很好,挺累的,再有两个星期就完成了。”
“一周年快乐。”
“是啊,我就是专门打电话回来陪你啊——哎,煤气关好了吗?电开水壶不要空烧啊,还有,冰箱里过期的东西该丢掉了……”
我默默地听着,无声无息地流下泪来。
“你怎么不说话?累了吗?”
杨,我差点就背叛了你,我对着空气说。
“累了就早点睡吧。”
“杨,我想你。”我轻轻说。
“哎?我还以为你不会想我呢!”他似乎害羞了,“咱们也算老夫老妻了。”
“我想你,晚安。”

我是一个习惯了就不想改变的人。
习惯住同一个城市,同一间房子,习惯走同样的街道,坐同一班公车,习惯面对同一群同事,教同一班学生,习惯中午在学校食堂同一个窗口买同样的菜,坐同一张桌子,一个人吃……
然而人有时候也需要习惯些新东西。
比如对门的邻居又搬走了。
比如即使习惯孤独,也不觉得孤独——因为我们互相想念着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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