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个冬天不太冷

2006-10-10 22:03 | 男孩

外面天飘起了小雪花,是很多年没曾见过的大雪花,落在手里很长时间才会慢慢融化。呼出的热气瞬间便凝固在空中,消失得无影踪,冬天,T城便开始异常冷清,也许是错觉,或者只是因为我的孤独,我喜欢自由的单身生活,但这代价便是孤独,好在这些我早已经习惯了。

周末,工作之余我总会找到让自己放松的方式,来这座城市有一年时间了,庆幸自己所拥有的强大发掘能力,找到了这个不错的休闲方式,也许只适合我自己。

我裹紧围脖。花5元钱买了张环城列车票,悠闲的走进暖烘烘的地铁车厢,说真的这里比我那冷清的宿舍强很多,我开始迷恋上了这样的生活,单纯且自由。

找了角落的座位倚靠着坐下来,从背包的侧包中掏出MP3塞上耳朵,这样一来我就开始进入自己的安静无扰世界,这里不会有人打扰我,安静的只能听到音乐的旋律在耳边慢慢旋绕扩散,这就是我的休闲生活,地铁移动小屋,我的放松场。

背包中有可乐、有面包、有几本书、有笔记本、有我的那支用了5年的钢笔、还有手机。

到了周末,我就悄悄隐蔽在这安静逛荡的世界。一整天一整天的看小说。有爱情的、有科幻小说、还有恐怖小说。只要是书我都有一种极其自私的喜爱。我在把书借给他人时总会额外嘱咐一句:请不要把书页折角,也不要借给其他人。我没想过这样会不会让人产生反感。也会真的会让他人产生反感。

看来我真的不太善于与人交际,来这里一年多了竟然没有交到朋友,有些讽刺的味道。远在另一个城市的女友也终于在牵肠挂肚一年后委婉的用“勿忘我”代替了玫瑰红,还好,我没有哭,也没有努力挽留。只有淡淡的伤感,距离真的会撕裂你所保护的爱情,即使是一丝也不给你留下,原来真的没有童话般的爱情。也不会出现白马王子与灰姑娘。

我掏出一本书,是昨天下班时刚从路边地摊买到的,书皮粉红色。随手翻看了几页,是爱情故事。好奇于有意思的书名便掏钱买了下来。只希望不是悲剧就好。我会让悲剧小说搞的自己难受几夜,睡觉时会总想着那该死的悲剧中人物。让人心生怜懔。我得承认自己不是个爱心青年,更没有火热的心,我是个俗人。因为孤独和寂寞会用书来消磨时间。打比方说,如果这时候突然会有歹徒抢劫列车厢,我想我也会怕死,怕到任它们抢去我的MP3,抢去我的背包。除了那个价值2000多块钱的手机也许没有任何值得它们冒险的东西。应该会揣我一脚然后恶骂我的“干净”。不过只要不开枪或者用刀砍我这些都无所谓了。

我是双子座,星座上评价说我是双重性格,虽然我会平易近人,但发脾气时也一样怒气冲天,让其他人逃之夭夭避尔远之。我喜欢安静,有时又不得不暂时加入热闹与宣泄。因为我寂寞。我希望有人能了解我,了解我这并不是孤傲,而是寂寞、是孤独。

中午12点时,我把带的面包吃掉,喝了几口可乐,眯起眼依靠在座位上休息。音乐的旋律仍旧在耳朵里继续蔓延.列车有轻微的振动.

不知道怎么我睡着了,还做了个离奇的梦,我梦到自己在海边找到属于我的美丽公主。我正抱她时不知道是谁戳我的胸。我醒了。睁开眼时看到一个漂亮女孩正睁着大眼睛看着我,她穿着白色的羽绒服,还有浅色的牛仔裤,高筒的靴子。

“啊,你在这呢。”我迷迷糊糊的说。而且丢脸的竟然伸手要拉她。

“啊!你……”女孩有些不知所措。急忙往后缩手。

我这才醒悟这不是刚才那个梦了。我真是的竟然把梦和现实混淆了。

“啊!对不起,对不起。我认错人了。”我赶紧解释,希望还没把我当作流氓来看待。

“呵,认成谁了?”女孩笑吟吟的问。她一笑挺漂亮,脸上出现了两个小酒窝,后面我 一直叫她小酒窝 ,真名字倒生疏了起来。当时我就想我这是认成谁了,梦里那个人张什么样子我完全不记得了。梦里那女人根本就没面容。只知道梦里的她很美具体美在哪却不清楚。我目光落在女孩手中的一本书上,粉色的书皮。

“那是?”我好奇的用手指着那书问她,没看错的话,那上面的书签怎么和我的标签一摸一样?

“啊?”女孩赶紧把书递给我“你这个书掉到地上了,我看了几页挺有意思的。”

“是吗?”我微笑接过书“你也爱看书吗?”

“恩,我经常会看书,我家里收藏了好多书。”女孩坐在我对面的靠座上,低头轻轻的说。她的睫毛真长,像小刷子似的,刷的我心痒痒。

“你喜欢看谁的书?”我问她.

“三毛的不错,挺喜欢王朔的书。”女孩说。提到王朔,我想起来初中时候的语文老师,那时候语文老师很喜欢我,因为我和他儿子长的像,这是老师告诉我的,受此天赐,语文老师经常会暗着帮我,给我看她收藏的书,其中就有王朔的。语文的卷子会多给我分,然后私底下又会数落我,还会带我去吃麦当劳,吃拉面。直到有一天我才从老师们的闲谈中了解到,语文王老师的孩子已经死了很久了。那时侯开始我再也不在语文课上调皮,我会安静的听老师的训导,我会把老师借给我的每本书都看完,然后平平整整的还给她,我会和他讲故事里的故事。很可惜,大学后便和老师失去了联系。

“每到周末我都能在这里看见你。”女孩微带好奇地说。

“是啊,我是到这里放松心情来了。”我说。

“呵呵,到这里怎么放松呢?”女孩眯眼笑着问。

“工作有压力,我住的地方太冷,起码比这里冷多了,这里也比较安静,作为看书休息的地方在好不过了。”我说。

“这真是巧合。”女孩笑着说。

“什么巧合?你也是到这里‘休闲’来了?”我问道。

女孩想了想说:“恩...算是吧!”

之后沉默了几秒钟,我说过我真的不善言谈, 尤其和漂亮女孩子谈话,于是我总听到别人嘱付我说:越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-这样的话。我还是情不自禁就会不好意思,我想这算是一种自卑了。

女孩看着我手中的书说:能给我看看吗?

我说:好。就把书递给了她,然后自顾自的给他说书里的故事。

我问她喜欢什么类型的书书,以后我给她留意,说好以后互相交换书来看,她笑笑就答应了,我当时心里很兴奋,这么说来以后我还能见到她了。心情愉悦。我看看她,她正拿着我那本书正乐呵呵的看着,我坐在她对面听着音乐,脑袋里又开始进入狂想世界。列车慢悠悠的前进着,我真羡慕列车,有自己的站地,它会挺下歇歇脚。而我的站地它什么时候才会到达?脑子里总是出现一些让人懊悔的画面,有关于曾经的,也有关于将来的,而那些关于快乐的故事却怎么也想不起来,可能都被别的什么掩盖住了罢。

五点时候我就要离开了,因为要好多人下班都要坐,那时候车厢里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挤的满满当当的。

然后我又继续我的忙碌,我的生活,开始盼望可以在周末的环城列车上看到她的身影,我知道这才叫作自作多情。是啊,从很小我就已经开始自作多情了,记得以前上学时候一个女同学总和我走的很近,什么气馁的话或者心事她都会和我说,那时候我觉得她一定是能喜欢我的。不然问什么这么多男生为什么偏偏和我讲她的心事。

然后我就一直等,我希望能等她告诉我她喜欢我,然后我好好对她,作她男朋友。结果一直到初中毕业她仍旧没和我说她喜欢我。后来她就走了.离开了那座城市。

我给她打电话我问她:你是不是喜欢我。

电话那头她笑笑说:我已经有男朋友了,一直拿你当个朋友罢了。

我明白,原来这就是所谓的自作多情。

我经常会骂自己白痴,为什么总会做出白痴的事情。我总想,如果有后悔药就好了。然后我会苦笑,真有后悔药也不够我后悔的。

不知不觉我和小酒窝已经认识了两个来月了,还好,这次我并没有自作多情,我会保持着我们的距离。我会避讳一些敏感话题。

小酒窝坐在我旁边,我从来不和她说我工作上的事情,可是今天不一样,我被公司炒鱿鱼了。我……失业了。

她问:你怎么了,今天不高兴吗?

我赶紧假笑:没有啊,恩……

她问:有什么事就和我说,没事的,我给你保密。

我笑着看着窗外的风景,其实什么也没有。多数都是亮堂堂的墙壁。

我说:以后也许不能来了。

她平静的问:为什么.

我沉思了一会,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和她说,就说我在公司出了一点小问题我得离开这个城市吗?这也太离谱了,其实我真的挺厌烦了,为什么每个人都带着冰冷的面具面对人。

我想想说:我被公司炒鱿鱼了……

她问:你要离开这个城市还是抓紧找工作?

我说:我想回去了,我讨厌这里。

说真的.也许是我不能习惯这个城市,也可以说我不喜欢这座城市,反正在忍耐了很长时间之后我终于和上司发作了,我的上司,一个老女人,我忍受着她的侮辱、更年期、牢骚不断、坏脾气……反正我看见她就好像看见了这座城市的所有丑陋一样。

她微笑:也包括我吗。

我急说:你例外,还有我们宿舍看门的老大爷,人太好了,有时候我休息,他就喊我和他一起喝酒,和我说他儿子的事。

回到宿舍我一直在想,她今天怎么了,中午时候接了个电话就神色匆匆的走了,走的很急,连背包也忘了拿,我没有她的联系方式。

背包很轻,我拿回来的时候只觉得里面有书,想想应该是她给我带的,就拿出来了,然后发现是她的日记,一本厚厚的日记,很不好意思我打开看了,我实在忍不住才打开的,其间已经连自己都骂了,结果还是没忍住,然后打开了看了,惊讶的发现第一页已经是三年前了,天呐,这书没有这么厚才对,并且她每一天都至少写了三、四页,往后翻才发现原來她并不是每天都记的,只是在希望记下来的那一天才有感而发写写,并且一写就是三、四页......

合上日记本。我睡了,已经是凌晨1点了,终于把她的日记全都看完了,但我却怎么也睡不着,开始想一些很琐碎的问题, 我失业了,还好朋友已经帮我联系到了工作,让我可以安心 ,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很担心父母为我操劳,他们总是担心儿子,所以我会尽可能的让他们过安逸的生活,每月我会按时把工资的一部分邮给它们,我知道这其实是微不足道的一丁点钱, 可是它们还是会高兴,因为这是儿子的。上大学三年级时开始品尝了爱情的味道,我觉得我会用心去对待每一个人,包括我不爱的人,这样的思想很傻,至少我这么认为,因为我并没有换来另一颗同样的心。

2004年11月7日 小雪 :)

今天真是个奇怪的日子,刚刚我还在掐自己,让自己证明那不是梦,难道上帝又在捉弄人了吗?或者真的是命运的安排,可是真的很现实的出现在了我面前,他竟然还把我认成他的朋友了,让我不得不想他或许真的是小志,我问他把我认成谁了,他却没说,我真希望他当时能说认成他曾经的女朋友了,那样该有多好.....

今天我又开始想念小志了,我把小志送我那件T恤从衣柜找出来,试图找回从前的感觉,已经小了,想到小志的声音,小志的面容.他永远不会长大,更不会老.我一遍遍告诉自己,小志他不会回来了,永远不会回来了,他已经走了,他乘坐的飞机爆炸了...

可是今天我明明才看到小志的,不对,已经是长大了的小志了....

她一遍遍写着这个男孩,我猜是她的初恋,并把我也认成了他的初恋了...

2004年1月25日 温暖的一个人 ^_^

医生告诉我,不许我激动,任何一点刺激都有可能要了我的命,不过我想我的生命远没有这么脆弱的,我能承受很多。毕竟已经承受了很多,比如在我还未记事时的遗弃,比如小志的离开...

我已经很久没想念小志了,不对不对,每周我不是都能见到小志的吗?我问他:我叫你小志好吗?
他当时就笑着点点头说当然可以,不过我得叫你小酒窝。好奇怪的外号,我怎么成小酒窝了,真没水准呀~我开始着迷听他讲故事,看他带的书,看他的微笑,我明知道他根本不是小志的.我又发现其实他比小志要更可爱………

我开始后悔,我不该看她日记的,好像一个凄凉悲惨的小说,只是结尾未定,脑海中想,我一定让它不是悲剧.然后昏昏睡去....

随后的周末我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把包还给了她,我约她下周去玩,她竟然答应了,兴奋的我一夜未眠...

“今天玩的愉快吗?”我开口问她。

“还好拉!”小酒窝笑着说。

“对了,有件事告诉你,我找到工作了,决定不走了。”我提着包爬上客车。她随后也跟了上来,表情好像很高兴似的,我希望她真的很高兴。

客车缓慢的开动了,我的心也随着车慢慢飘了起来,一整天的游玩,我想我是累了,坐在座上不知不觉昏昏睡了去,她也睡了,样子真甜.

客车经过一个颠簸我感觉身上沉颠颠,睁开眼看到她正甜甜的偎在我身上眯眼睡着, 樣子真可爱,还有那小刷子似的睫毛,刷的心痒痒,我想我会让故事继续下去吧,并且一直延续着快乐.窗外有微风吹了进来,抚在脸上暖暖的.带着淡淡的花香....











PS:小说故事是我经过3个晚上编出来的,我发现 很多时候我还是喜欢喜剧结尾的故事,没有眼泪的故事.希望看完的朋友们能喜欢,并且支持我。